什么是呆賬準備金

呆賬準備金是按貸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以作為核銷呆賬貸款損失準備的基金。
根據財政部 《關于國家專業銀行建立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我國銀行的呆賬準備金按年初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提取,其中工業、商業、建筑企業的流動資金貸款為1‰; 農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個體戶貸款為2‰; 進出口貿易貸款為1. 5‰; 外匯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技術改造貸款為2‰。
下列貸款不提取呆賬準備金:①國家預算內安排的撥改貸; ②地方人民政府和企業主管部門委托的專項貸款; ③以各種財產 (包括各種商品、有價證券) 作抵押的貸款; ④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拆借貸款。
呆賬準備金的類型
1、普通呆賬準備金即按照風險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這和我國現行的按照貸款總余額的一定比例(1%)提取的呆賬準備金是相似的。
2、專項呆賬準備金即按照貸款分類的結果,對各類別的貸款根據其內在損失程度,按照一定的風險權重分別計提。大多數國家要求商業銀行同時計提普通呆賬準備金和專項準備金,我國計提此種專項準備金。
3、特別呆賬準備金即針對某個地區、行業或某一類貸款專門計提,為防范國家風險而計提的呆賬準備金就屬于這一類,我國計提此種準備金。普通準備金是按照貸款余額的既定比例計提的,它針對的是貸款的不確定損失。
呆賬準備金的計算步驟:
1、計算所需的專項呆賬準備:專項呆賬準備金的計算要按照貸款的分類結果,不同的貸款分類按不同的比例計提。可參考的比例為:損失類貸款為100%;可疑類貸款為50%;次級類貸款為25%;關注類貸款為2%。
2、計算普通呆賬準備金:貸款即使屬于正常類,仍存在損失的可能,因此需計提普通呆賬準備金。
方法為:
普通呆賬準備金=(貸款總額-專項呆賬準備金)×規定的比例。
呆賬準備金總量=專項呆賬準備金+普通呆賬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