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下職工福利費會計分錄如何寫?
答: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5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40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職工福利費所得稅稅前扣除基準的工資薪金總額指的是企業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
【案例分析】
一企業2017年12月為公司食堂職工支付10000元工資,企業財務人員根據實際支出,將其列支職工福利費。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職工福利費 1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職工福利費 10000
銀行資金發放,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 職工福利費 1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
新會計準則下職工福利費的分錄,您現在可以單獨做出來了嗎?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