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工資又有生產經營所得要合并繳稅嗎

2020-06-07 06: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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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在生活中有一人多職的現象,對于這種在不同企業任職取得的薪金國家是要求合并交稅的.那么你知道在同一企業既有工資又有生產經營所得要合并繳稅嗎?不清楚的同學請跟我們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分析一下,會讓你有更清晰的認知.

既有工資又有生產經營所得要合并繳稅嗎

工資薪金是員工的工資薪金,生產經營所得的是負責人的經營所得.兩種是不同的科目,不需要合并交稅的.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收入所得包括以下十一類:

工資、薪金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

偶然所得;

既有工資又有生產經營所得要合并繳稅嗎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自行合并申報.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兼有兩項或者兩項以上的工資薪金、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同項所得合并計算納稅,按項分別計算納稅.

個人從兩處或兩處以上任職單位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應將各處工資薪金所得合并為一個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應繳個人所得稅,扣除任職單位已扣繳的個人所得稅,按差額補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國稅發[2006]162號)第十一條規定,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既有工資又有生產經營所得要合并繳稅嗎?從上文的解析中我們可以知道,工資和生產經營所得是兩種不同的內容,不要求合并交稅.如果是不同的單位同時有工資所得則需要合并在一處交稅.如果還有不明白的,請直接小窗會計學堂老師為你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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