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019-07-24 14:4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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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是一種在流通環節內征稅的稅種,也是一種流通環節的稅種。消費稅最終將會轉嫁給消費者,所以很多人都將這種稅稱為消費稅。有的時候消費稅應稅產品會發生受托加工的事情,那么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么時候呢?

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納稅。

通俗的說,一般就是賣出手時繳。如果是委托加工的,受委托的交出手時繳,委托個人的因個人的稅難征,所以由委托方自行繳。收煙農的煙收時繳。進口的報關時繳。

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什么是消費稅?

消費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后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屬于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消費稅是對特定貨物與勞務征收的一種間接稅,就其本質而言,是特種貨物與勞務稅,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費)環節征收的稅。消費稅之“消費”,不是零售環節購買貨物或勞務之“消費”。”

本文詳細介紹了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么時候,也介紹了什么是消費稅。作為一名需要繳納消費稅的企業的會計人員,一定要明白,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交貨的時候。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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