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發普通股會計分錄
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權利、承擔普通義務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普通股的股東對公司的管理、收益享有平等權利,根據公司經營效益分紅,風險較大。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后對企業盈利和剩余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增發普通股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實際收到的款項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營業執照或股東會決協增發的金額
資本公積 前兩項的差額(也有可能在借方)
普通股持有人的權利是什么?
普通股持有人的權利為如下四點:
(1)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2)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余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后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即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愿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占1%,而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那么你就有權以低于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在了解了普通股的基礎上,再學習增發普通股會計分錄是不是覺得簡單很多呢?會計學堂是一個專業的賬務崗,大家可盡情的汲取所需,還可以和在線老師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