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乃至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會計師事務所的涉稅服務人員都不會太輕松。
這是因為2016年5月1日后,營改增改革試點將擴至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試點完成后,營業稅將退出歷史舞臺。
在業內人士看來,營改增對于會計師事務所而言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一方面,在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前,企業需要會計師事務所用專業知識幫助它們做好準備,這使得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領域大幅度拓展;另一方面,作為高端服務行業的會計師事務所,也面臨著營改增的挑戰,“絞盡腦汁”地取得可抵扣增值稅發票成為減輕稅負的關鍵。
利好:有效開拓客戶促進良性發展
事實上,早在2012年最初推行營改增試點時,部分現代服務業就已被納入試點范圍內,會計師事務所亦在其中。
某國內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接受《中國會計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營改增解決了重復征稅的問題,尤其此次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實行“雙擴”政策對事務所有著積極的影響,既增加了抵扣項又可有效開拓客戶。
對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稅學院稅務系主任王敏具體分析說,此次“雙擴”即擴大試點行業范圍和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增加了會計師事務所為相關行業提供服務時的可抵扣項,降低了稅負成本。
未來有新增不動產計劃的會計師事務所,無論通過外購、租入、自建等哪種方式新增不動產,都將因此受益。
如果事務所的客戶群體大部分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則其開具的服務發票所含增值稅金還可以抵扣,為客戶減輕了負擔。上述合伙人舉例說,如某筆業務原審計服務收費為20萬元,假設該項業務事務所需要購進的材料為1.17萬元(其中增值稅0.17萬元),事務所需要交納營業稅金為1萬元,則事務所除稅后的收入為19萬元,材料成本為1.17萬元,客戶所列成本也為20萬元。改為增值稅后,如果事務所收費降低0.5萬元,改為19.5萬元,則應繳納增值稅為1.17萬元,含稅總價為20.67萬元,事務所除稅后的收入為19.5萬元,材料成本為1萬元,客戶所列成本為19.5萬元。可以看出,營改增后如果應對得當,事務所和客戶的成本都下降了。
值得一提的是,想要達到成本下降的目的,不能單方面依靠政策,企業規范的操作模式尤為重要。
王敏認為,增值稅與營業稅很大的不同就在于價稅分離,并實行憑發票抵扣機制,對企業的材料采購、商品銷售、財務核算和開票申報等都有規范的要求。如果企業操作得當,對政策運用得好,稅負就會下降;反之,該抵扣的項目無法得到抵扣,稅負則可能上升。
此時,事務所的培訓業務就對幫助企業完善操作流程起到了重要作用。上述合伙人表示,由于即將全面推開營改增涉及的4個行業所處經濟鏈條復雜,大部分企業很難獨力完成營改增的過渡,這就為培訓業務的發展提供了契機。
挑戰:某些消費項難獲增值稅抵扣發票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對完善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這4個行業的內部管理,避免重復繳稅提供了契機,對會計師事務所也是不小的挑戰。
王敏分析說:“注會行業屬于人力資源密集型行業。如果事務所沒有足夠進項額抵扣銷項額,相對于適用小規模納稅人的事務所,作為一般納稅人的會計師事務所稅負并沒有明顯下降。”在會計師事務所剛被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時,業界就有類似的困惑。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常見消費支出中,物業管理費、車旅費、交際應酬、行業會費及各類福利品等都屬于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項目。
對此,南通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劉志耕分析,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往往與消費對方能否提供發票有很大關系。如果對方是小規模納稅人,會計師事務所的消費內容又屬于不可以抵扣項目,如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那確實難以取得發票。
不過,在王敏看來事務所無需過于擔心稅負問題。她解釋說:“事務所由適用5%稅率的營業稅改為適用6%稅率的增值稅,若購進項目分別適用6%或17%的增值稅稅率,則稅負平衡點分別為11%和4%。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若按照銷項的6%、進項的17%進行計算,可抵扣成本在收入中的比重約等于4%,并無明顯影響。3%征收率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稅負降低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