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企業借款利息收入怎么做調整?
答:根據稅法的規定:
1、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自然人個人取得的利息所得,應當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單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因此,企業向自然人股東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借款本金在企業注冊資本50%以內的部分,其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超過規定利率計算的利息支出部分、以及超過規定借款本金而發生的利息支出部分,不得扣除。同時,企業應當就向自然人支付的利息支出(指實際支付的數額,包括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準予扣除的部分和不得扣除的部分)按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企業的利息收入為什么要繳企業所得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章總則第六條第六條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所得稅企業借款利息收入怎么做調整?為什么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納所得稅?這是相關規定,各位網友和學員記住這個重點就可以了!好了,本篇內容已經給你們大家介紹完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