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學校舉辦的培訓收入需要繳稅嗎?
從一般意義上講,行政事業單位不是經營性單位,其主要以財政撥款、差額撥款、行政或服務性收費及對外營業性服務而取得收入,容易被人們誤認為不是納稅單位,但實際上,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后,隨著相關稅收法規的頒布實施,行政事業單位成為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的納稅人或代扣代繳義務人,均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依法納稅。
如果是以盈利為目的取得的收入是要繳納相關稅費的。
事業單位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所稱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您企業可以參考《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正常申報企業所得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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