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經營凈利潤怎么填
持續經營凈利潤應該是凈利潤剔除非持續經營業務(變賣固定資產等)的稅后凈額的部分.持續經營凈利潤和終止經營凈利潤是對凈利潤項目金額做出進一步解釋,即凈利潤中含有多少持續經營凈利潤和終止經營凈利潤.至于太具體的,需要做進一步學習.
凈利潤和持續經營損益相等嗎?
不一定相等,持續經營凈利潤和終止經營凈利潤是對凈利潤項目金額做出進一步解釋,即凈利潤中含有多少持續經營凈利潤和終止經營凈利潤.
根據財會〔2017〕30號文,自2017年度財務報表起,新增"(一)持續經營凈利潤"和"(二)終止經營凈利潤"行項目,分別反映凈利潤中與持續經營相關的凈利潤和與終止經營相關的凈利潤;如為凈虧損,以"-"號填列.該兩個項目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2 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的相關規定分別列報.
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分別列示持續經營損益和終止經營損益.終止經營的減值損失和轉回金額等經營損益及處置損益應當作為終止經營損益列報.擬結束使用而非出售的處置組滿足終止經營定義中有關組成部分的條件的,應當自停止使用日起作為終止經營列報.企業因出售對子公司的投資等原因導致其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權,且該子公司符合終止經營定義的,應當在合并利潤表中列報相關終止經營損益.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將終止經營處置損益的調整金額作為終止經營損益列報.
終止經營凈利潤如何正確的列報呢?
會計學堂了解到,《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有明確的規定說明標題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分別列示持續經營損益和終止經營損益.不符合終止經營定義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其減值損失和轉回金額及處置損益應當作為持續經營損益列報.終止經營的減值損失和轉回金額等經營損益及處置損益應當作為終止經營損益列報.
第二十七條 對于當期列報的終止經營,企業應當在當期財務報表中,將原來作為持續經營損益列報的信息重新作為可比會計期間的終止經營損益列報,并按照本準則第二十五條(六)、(七)、(九)、(十)的規定披露可比會計期間的信息.
同時,企業應當在當期財務報表中相應調整各個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后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一)企業改變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出售計劃的原因;
(二)可比會計期間財務報表中受影響的項目名稱和影響金額.
第三十二條 終止經營不再滿足持有待售類別劃分條件的,企業應當在當期財務報表中,將原來作為終止經營損益列報的信息重新作為可比會計期間的持續經營損益列報,并在附注中說明這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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