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外匯買賣業務的會計核算怎么做
發生外匯買賣收益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經營套匯
或:外匯買賣
貸:匯兌損益
本科目按外匯買賣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結轉后無余額。
收到外匯后:
1、收匯的時候做賬;
借:銀行存款(外幣)
貸:應收/款項
2、結匯的時候已經做了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
貸:銀行存款(外幣)
3、這個時候外幣金額已經跟銀行的賬單上一致了
4、不同的只是在你收匯的時候的匯率和結匯的匯率不同,換成的人民幣也不同,所以調整的是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
外匯業務的核算原則
(1)外幣賬戶采用雙幣記賬。即在反映外幣業務時,在將外幣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的同時,還要在賬簿上用業務發生的成交貨幣(原幣)入賬,以真實全面地反映一筆外匯業務的實際情況。
(2)外幣核算采用折算入賬。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采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也可以采用發生期期初的匯率折合。
(3)匯兌損益的賬務處理。企業因向外匯指定銀行結售或購入外匯時,按銀行買入價賣出價進行交易與市場的匯價產生的匯率差額,作為外幣兌換損益計入擴兌損益。
(4)外幣賬戶月末余額的賬務處理。企業塒各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要以期末市場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的金額,以如實反映該外幣按月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后的實際期末余額,并將折算的期末余額與原記賬本位幣余額的差額按規定記入該賬戶和匯兌損益賬戶。
(5)外幣分賬制的賬務處理。對于經營多種貨幣信貸或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也可以根據業務的需要,采用分賬制。即企業對外幣業務的日常核算時按照外幣原幣進行記賬,分別對不同的外幣幣種核算其所實現的損益,編制各種貨幣幣種的出納報表,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一次性地將各外幣會計報表折算為記賬本位幣表示的會計報表,據以編制企業的匯總會計報表。
看過企業外匯買賣業務的會計核算怎么做后,實際做賬時會計要根據相關部門監管的要求來完成,比如外匯兌換的數量等都需要符合相關規定,具體內容在會計學堂網上也有詳細的介紹,大家不妨參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