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業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會計科目設置
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計入個人所得稅科目.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的所得,如果由支付所得的單位代扣代繳的,支付所得的單位代扣稅款時,借記"應付利潤"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實際上交代扣稅款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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