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暫估原價更改的分錄怎么做?
對于暫估數和實際入賬數之間的差異,要求進行調整,跨年度的應當調整以前年度損益。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因此,首先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暫估入賬,然后,與其他正常入庫入賬的庫存商品一樣,一并計算庫存商品發出(包括說的銷售出庫)成本。
暫估成本分錄怎么處理?
1、估入
借:庫存商品-XXX
貸:應付賬款--暫估
2、下月初,暫估入賬要沖回
借: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紅字)
估價入賬是在沒有取得發票時暫估入賬的,取得發票時,就不是暫估入賬了。暫估入賬可以用入庫單作為附件。
舉個例子。二月采用發票入賬所二月先沖銷12月份暫估 再按發票正常入賬沖銷跟入賬上面樣分錄。暫估時候成本下處理:要分兩筆先沖原來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50000
貸:庫存商品 -50000
再按正常結轉次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42735.04
貸:庫存商品 42735.04
6、或者上面兩分錄合
借:主營業務成本 -7264.96
貸:庫存商品 -72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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