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未取得合法票據,是先按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福利費限額內扣除,全部按未取得合法票據調增;還是先分類是否取得合法票據,未取得合法票據的調增,再按取得合法票據的限額內扣除?
回復:應當先將未取得合法票據的部分進行調增。取得合法票據部分則按照規定限額扣除。
例如,丙公司營業收入1000萬元,發生廣告費200萬元,其中180萬元取得發票,20萬元未取得發票。則先將20萬元調增,且以后年度不得扣除(除非又取得票據);扣除限額150萬元,又調增30萬元,這部分調增金額以后年度可以扣除。當年可以扣除150萬元,調增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