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商品房產權辦為本公司名下,用于抵押貸款,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2017-06-09 13:4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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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商品房產權辦為本公司名下,不作為固定資產,而是用于抵押貸款,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問: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商品房產權辦為本公司名下,不作為固定資產,而是用于抵押貸款,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回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征免房產稅問題:……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商品房產權辦為本公司名下,用于抵押貸款,相當于該商品房已經使用,需要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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