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非獨占許可使用權,還能享受優惠嗎?

2017-05-26 11:5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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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獨占許可是指技術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合同區域內對合同技術不享有獨占的使用權利。

具體情況:居民企業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能否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首先我們要理解什么是五年以上非獨占許可權,你是商標權人,授權另外一個人使用你的商標,使用時間是5年以上,如果是獨占許可的話,則在這期間只有他能使用,你不能再授權別人使用;因此非獨占許可的話,你則除了許可他外,還可以再許可他人使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 第二條規定的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政策: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居民企業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納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所得范圍。居民企業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本通知所稱技術,包括專利(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其中,專利是指法律授予獨占權的發明、實用新型以及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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