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海關繳納滯報金如何做會計處理?
由于進口貨物海關滯報金性質等同于罰款,記營業外支出.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應當向海關申報.
計算公式為: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 0.5‰ × 滯報天數
海關進口貨物滯納金應計入營業外支出,不應計入進口貨物成本。
發生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發生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根據海關完稅單據,去稅務局認證后抵扣增值稅.
進口關稅計入采購貨物成本;增值稅計入進項稅額
借:庫存商品(采購價+關稅等)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向海關繳納滯報金如何做會計處理?滯報金等同于罰款,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而非歸入進口貨物的成本.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