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企業所得稅法所指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