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沒有報過有什么處罰機制?
答:零申報和未申報是兩回事,對于未按期申報且未經稅務機關同意的,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具體額度屬于執法單位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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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沒報稅都是零申報會被處罰嗎?
1、有一個月的地稅沒報稅,零申報也是需要罰款的。
2、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或者扣繳義務人、代征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國家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由國家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等。
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發生法定納稅義務后,按照稅法或稅務機關相關行政法規所規定的內容,在申報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及應繳稅款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