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要按季度預繳所得稅嗎?
答:可以按季度也可以按月度進行預繳,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匯算清繳,結清應補應退稅款.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企業所得稅一般是按季繳預繳(季末次月的15日前),年度匯算清繳(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繳納).
特大型企業按月預繳,具體由當地稅局核定.
小微企業是必須要繳納所得稅嗎?
答:小微企業月應稅銷售額不足3萬元(季度不足9萬元)免征增值稅,但不一定就免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相關規定: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般只有在有本年利潤抵扣完之前年度虧損還有結余的情況下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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