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廢增值稅發票的流程是什么
普通發票當月作廢系統處理.
1、如果是當月作廢,在開票機系統,找到開錯的發票,直接作廢就可以了.作廢之后,收齊所有的發票聯重新放入打印機打印,目地是使發票原件上印有作廢兩個字.
2、核銷發票時,應把正數廢票明細表和其他發票資料一齊打印,連同作廢發票原件一起拿到國稅局核銷.
增值稅普通發票跨月不能作廢,應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關于明確增值稅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參照《關于開具紅字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即:
1、購貨方未作帳務處理,銷貨方已作帳務處理的,銷貨方必須收回原發票后開具藍字退貨進倉單,方可開具等額的紅字發票.同時,必須把紅字發票記帳聯撕下作為沖帳憑證,其余聯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發票粘貼在紅字發票存根聯背面以備核查.
2、購貨方已作帳務處理的,不論銷貨方是否已作帳處理,銷貨方須取得購貨方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填制藍字退貨進倉單后,方可開具等額的紅字發票.
3、購貨方的有效書面證明,必須記載與發票和銷貨清單內容一致的事項,包括原發票聯的復印件和銀行收款進帳單(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貨的原因并加蓋購貨方單位印章或財務普通章.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處理按照國稅發的規定執行,所以,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與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處理不一樣.
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作廢?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開票有誤、銷貨退回等情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按作廢處理: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不符"等情況.
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增值稅發票的流程是什么?很顯然,通過上文相關資料的學習,大家對于增值稅發票作廢的概念和操作流程應當都是有著自己的理解,簡單點來說,對于當月的發票需要作廢的,普通發票可以按照系統流程作廢;跨月普通或者專用發票作廢則是需要通過紅字發票的方式進行處理的.,如果你們對此上文提及到的發票作廢流程還有疑問,不妨來這里找會計老師進行咨詢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