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內部兩個公司間銷售貨物如何處理?
A公司為集團母公司,把一批產品銷售給了全資子公司B公司.該批產品售價為500萬元,成本為300萬元.B公司收到該批產品后,當期對外銷售了80%,售價為600萬元.假設A公司當期收到貨款,B公司對外獨立第三方銷售也收到貨款.不考慮增值稅等稅費.
1.在A公司個別報表中的會計處理:
確認銷售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
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300
貸:庫存商品 300
2.在B公司個別報表中的會計處理如下:
收到購買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 500
貸:銀行存款 500
對外銷售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400(500*80%)
貸:庫存商品 400
合并報表抵消分錄如下:
借:營業收入 500
貸:存貨 40(200*20%=40)
營業成本 460
這比分錄的實質是不確認母公司銷售給子公司收入500萬元.真正的存貨成本是(300*20)60萬元,子公司賬上的存貨成本是(500*20)100萬元,存貨虛增了40萬元,這40萬元也叫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因此在抵消分錄中要把虛增的存貨給減去.差額倒擠營業成本.抵消過程如下:
公司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存貨
A公司 500 300 x-300
B公司 600 400 y+100
合并數 1100 700 x+y-200
抵消數 -500 -460 -40
抵消后結果 600 240 x+y-240
因為存貨是余額概念,假設A公司上期有存貨x,B公司上期有存貨y,假設本期只發生上述業務.
其實,上述業務真正的實質便是把A公司和B公司看成一個整體以后,相當于把一批存貨從一個倉庫移到了另一個倉庫.因此對于集團而言真正的銷售成本是(300*80%)240萬元,集團不承認內部的銷售,承認銷售給外部獨立第三方售價600萬元.
從上述抵消后的結果也可以看出,營業收入承認的是子公司銷售給外部獨立第三方的收入,營業成本承認的是集團最初的成本(300*80%)240萬元;存貨真正減少了240萬元.相當于透過業務實質就是集體把成本為240萬元的商品以600萬元的價格銷售給了外部獨立第三方.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往來賬會計分錄是什么?
母子公司往來賬的會計分錄
1、母公司匯款給子公司,
母公司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子公司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根據用途性質入賬)
2、如果由母公司發放子公司員工的工資,子公司不需要做工資表,只要通過往來科目核算就可以,但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母公司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代發工資
貸:銀行存款
子公司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母公司代墊工資
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如果母公司已經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針對"集團內部兩個公司間銷售貨物如何處理?"這一問題的詳細解答.如果集團內部的兩個公司間進行貨物銷售的話,也會涉及到抵消操作.這里小編把相關的處理,以案例的形式給大家進行講解的,希望大家能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