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認證了申報表沒填怎么處理

2020-04-23 14:0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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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發票的相關操作是每個財務人員都必須熟練掌握的,不同的發票不同的稅種你都應該能夠應對自如.那么如果發票認證了申報表沒填怎么處理呢?這個問題在工作中發生的概率還比較大,請跟我們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找找解決的辦法.

發票認證了申報表沒填怎么處理

沒有辦法,仍按照現行增值稅扣稅憑證申報抵扣有關規定執行.

如果出現申報表里面沒有認證的來進項稅額的話,有可能是當月認證未通過,這個最好是到稅務局去找下專管員咨詢下;

一般情況下,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抵扣后,自認證抵扣的進項稅額數據就會自動上傳到國稅服務器上的;

也就是說在填制申報表的時候,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都是從國稅服務器里自動取數的,所以不會申報表里的數據不再需要手工填制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8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認證或已采集上報信息但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抵扣,屬于發生真實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客觀原因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客觀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的,仍按照現行增值稅扣稅憑證申報抵扣有關規定執行.

發票認證了申報表沒填怎么處理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二)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封存納稅人賬簿資料,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

(三)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取得認證結果通知書或稽核結果通知書,未能及時辦理申報抵扣;

(四)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未能按期申報抵扣;

(五)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認證,但是未申報,能不能作廢重新開?

當月作廢發票應符合以下條件(國稅發〔2006〕156號):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回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因此,如果受票方已經將發票認證,并通過的話,發票是不能作廢的.只能通過開紅字發票的方式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發票認證了申報表沒填怎么處理的內容,相信閱讀上文后你已經知道,發生這種情況現在還沒有很好的處理辦法,只能上報給相關稅務機關,然后按照他們的規定來進行處理.如果還想要了解的更深入,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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