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限繳日期過了怎么辦
答:超過限繳期限,需要到地稅局去重新開具稅票,銀行是不會受理的,因為要繳納滯納金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1、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等次月10日內為限期繳納期限;
2、企業所得稅季后15日內(當地稅務機關確認按月繳納的,次月10日)為限期繳納期限,匯算清繳期限為4個月;
3、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按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繳納(各地一般一年兩次等規定不一).
4、限期繳納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順延一日;遇到長假(春節、五一、十一節),按休息日順延;
5、滯納金按天加收萬分之五;
6、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后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可處于罰款.
7、正常稅款的入庫就按照征期入庫即可.而補稅的情況,因為涉及了滯納金的計算,有些有經驗的管理員會在稅票上標注"限繳日期",因為那個代表了滯納金計算的截止日期.
8、采取預收貨款方式結算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貨物發出的當天,特別是指當天的某個時間點.如納稅人銷售一批貨物受到預收貨款的日期是2008年9月20日,發出貨物的日期是2008年10月2日,則其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是2008年10月2日,而不是2008年9月20日.
解繳稅款是什么意思
答:解繳稅款,即解庫? 稅款繳納方式分為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稅款、代扣代收的代繳人代收或扣繳稅款后再向稅務部門解繳代收或扣繳的稅款以及稅務部門向國庫上解稅款(實際過程分為上解和入庫兩步,主要是銀行結算要有個過程.),這些方式都會出現在途稅款,一旦稅款入庫,不得隨意調整. 在稅務部門,解繳稅款特指第二種:代扣代收代繳人代收或扣繳稅款后再向稅務部門解繳代收或扣繳的稅款. 例如:《稅收征管法》第四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加收滯納金.
由于稅款限繳日期過了是要繳納滯納金的,所以會計人員一定不要忘了交哦,否則就會增加公司沒必要的支出了,以上就是稅款限繳日期過了怎么辦的解答,實際工作中,要是還有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向會計學堂的老師提出,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