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季度低于9萬以下免稅嗎?
答:小規模納稅人季度納稅的,不含增值稅金額9萬,可免交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可知: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2014年出臺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文件第一條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小規模納稅人季度低于9萬以下免稅嗎相關問題】:
小規模季度超過9萬怎么納稅?
答:一、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一季度的銷售收入超過9萬元,是按全額繳納增值稅,而不是部分繳納。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征收率為3%。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
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符合條件暫免征收增值稅是按月計算的,當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全額繳納增值稅,并不影響次月的免稅。同樣的,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當季度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全額繳納增值稅,不影響下一季度的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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