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收益的賬務處理?

2019-03-05 23: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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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收益的賬務處理?債務人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時,按照《原準則》,其會計處理一般是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那么債務重組收益的財務到底是要怎么處理呢?讓小編來為大家一一解答.

債務重組收益的賬務處理?

借:應付賬款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營業外收入

要是詳細一點的話,就是:

②固定資產抵債

a.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b.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清理

c.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d.借:應付賬款(債務額)

銀行存款(收到的補價)

貸: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轉讓生產用動產設備時匹配的銷項稅)

銀行存款(支付的補價)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債務額+收到的補價(或-支付的補價)-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生產用動產設備匹配的銷項稅額]

e.認定固定資產的清理損益

當固定資產清理產生盈余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當固定資產清理產生虧損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債務重組收益的賬務處理?

債務重組是什么意思?

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

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于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一 )以資產清償債務;(二)債務轉為資本;(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利息等;(四)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

下列情形不屬于債務重組:

1. 務人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按約定轉為股權(因為沒有改變約定);

2.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此時應按清算會計處理);

3. 務人改組的(權利與義務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

4.務人借新債償舊債的(借新還舊時,舊的債務已經被履約).

《新準則》規定,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作為重組收益,確認為當期損益.也就是說,在《新準則》框架下,債務人也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所以以上就是債務重組收益賬務處理的相關文章了,是不是覺得小編讓大家茅塞頓開?當然,會計學堂還有更多金牌答疑老師為你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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