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一定要提取嗎
盈余公積分為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法定表示必須提取,但當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金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就可以不再提取了.
對于年底是否需要提取盈余公積,雖然稅務上沒有做要求,但是《公司法》規定,公司不按規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如數補足應提取金額,并對公司處以20萬元以下罰款.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法》第167條第3款規定:"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的提取與否及提取比例由股東會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和盈余情況決定,法律不作強制規定.
(3)《公司法》第204條:公司不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4)《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盈余公積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法定盈余公積;另一種則是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提取與否由他們的名稱就可判斷,"法定"必須提取;"任意"即自己決定提取.
盈余公積的用途是什么?
關于盈余公積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幾點:
(1)用于彌補虧損.公司在發生虧損時,應由公司自行彌補.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提議,并經股東大會批準
(2)轉增資本.公司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會決議批準.在實際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積的數額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
(3)分配股利.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提取盈余公積的賬務處理: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一定要提取嗎?盈余公積既然分為法定與任意兩種,從字面上我們就可以知道,法定的是必須要提取的;任意當達到法律規定的金額之后可不再提取,具體是多少.在上文中小編做了詳細的分享,大家學習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