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可以開在藍字發票上嗎
答: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以下稱一般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因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因此,貴公司上述業務應由銷售方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
退貨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答:如果進貨和退貨都是當月發生的,其實最簡單的方法是讓對方把原來的發票作廢,重新開一張發票就好了. 現在供方不肯重新開票,那么你們需要到稅務局辦理"退貨證明",然后提供給供方,讓他們就退貨部分的金額開具紅字發票,你們的帳上先記全額的進貨和進項稅額以及應付帳款.
1、退貨時的賬務處理:
(1)未付款前: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紅字金額 (紅字發票)
(2)已付款: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銀行存款(全額和部份)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金額 (紅字發票)
貸:財務費用-現金折扣
2、退貨后期的財務處理
(1)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
(2)原材料退回給供貨方:
借:應付賬款
貸:原材料
借:現金
貸:應付賬款
銷售退回的處理方式:
處理方式
1.本年度銷售的商品,在年度終了前(12月31日)退回,沖減退回月份的主營業務收入以及相關的成本、稅金.
2.以前年度銷售的商品,在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后退回的,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3.銷售退回時,對已發生的現金折扣或銷售折讓,應同時沖減銷售退回當期的折扣、折讓;如該項銷售在資產負債表日及之前已發生現金折扣或銷售折讓的,應同時沖減報告年度相關的折扣、折讓.
公司發生退貨我們怎么開發票,怎么做賬務處理,上文都已經講解清楚了,不知道大家對于退貨可以開在藍字發票上嗎以及退貨的會計處理怎么做?都明白了嗎?不懂的,歡迎前往會計學堂的答疑中心,提出你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