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解讀
“戶籍”一直是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而推進新型城鎮化,也一直是李克強總理最為關切的重點工作??偫碓鞔_表示,我們強調的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他還指出,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城鎮化難點問題。 日前,國辦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方案中三大措施拓寬落戶通道,十大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十三五”期間,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速破除,配套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年均轉戶1300萬人以上。到2020年,全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5%,各地區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比2013年縮小2個百分點以上。

1 全面放開放寬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 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
● 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
● 省會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
● 省會及以下城市要探索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高校錄取的農村籍學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至高校所在地;
● 畢業后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回原籍地或遷入就(創)業地。
2 調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戶政策。
●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依據,區分城市的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重點解決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落戶問題。
● 戶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落戶指標控制,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
3 調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戶政策。
● 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
● 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積分落戶方式。
● 大城市落戶條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不得超過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