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暫行條例包含了哪些新規則?

2018-06-13 13:5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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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些會計相關稅務相關的法則法規也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小編今日來給你們介紹解答“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暫行條例包含了哪些新規則?”希望下文內容可以帶來你們參考作用!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暫行條例包含了哪些新規則?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四條法規,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第三條條例第二條所稱的國有土地,是指按國家法律法規屬于國家所有的土地。

第四條條例第二條所稱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種附屬設施。

條例第二條所稱的附著物,是指附著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動,一經移動即遭損壞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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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暫行條例包含了哪些新規則?

舊房轉讓土地增值稅怎么計算?

營改增后,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一)提供的購房憑據為營改增前取得的營業稅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金額(不扣減營業稅)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

(二)提供的購房憑據為營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價稅合計金額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

(三)提供的購房發票為營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不含增值稅金額加上不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之和,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暫行條例包含了哪些新規則?因為內容的關系,小編只為你們解答了一部分,剩下的部分可以來咨詢我們學堂的答疑老師來獲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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