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工資按稅前還是稅后工資算?
按稅前工資核算,需要根據國家規定確定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為進一步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推進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關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現對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補發上年工資分錄怎么寫?
1、如果你上年度已經計提了應付工資(上年度應發的工資應該在上年度計提出來,列入上年度成本費用),今年補發時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2、如果你上年度沒有計提應付工資,今年補發時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同時作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工資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因調整補發上年工資減少利潤而應少交的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期末結轉(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余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以上就是關于補發工資按稅前還是稅后工資算的全部內容了,按稅前工資核算,需要根據國家規定確定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若對此仍感到疑問,可點擊窗如口與答疑老師取得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