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后利潤彌補虧損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彌補虧損是根據我國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利潤總額都可以彌補前5個納稅年的虧損額。當一個納稅年度的利潤全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時,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利潤不征收企業所得稅;當一個納稅年度的利潤部分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時,彌補部分收入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而其他部分在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以及各項扣除后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因此,對于稅后利潤彌補虧損,其會計處理有以下三種情況:
1、盈利年度彌補往年虧損。
稅后補虧在會計處理上與稅前補虧不同的是,企業年終稅前利潤結出并自行編制納稅申報表草表和進行納稅調整后,直接以申報表草表的“納稅調整后所得”為基礎計算應交所得稅,而該表中“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項目不得填寫應在稅后彌補的往年虧損(“減:免稅所得”各項照填),其他會計處理步驟、方法、分錄均與稅前補虧相同。
2、往年未分配利潤彌補當年虧損。
企業年初“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余額在貸方的,為往年結余的未分配利潤,而且一定是稅后利潤。用往年未分配利潤彌補當年虧損的會計處理較簡單,只要將“本年利潤”帳戶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帳戶即可,即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
3、盈余公積補虧。
以盈余公積補虧,一般需編制三道會計分錄:(1)將盈余公積轉入利潤分配帳戶:借記“盈余公積”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科目(股份有限公司為“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轉入”科目)。(2)將“本年利潤”科目余額(虧損額)轉入“利潤分配”科目,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3)將補虧金額轉入未分配利潤,結清“盈余公積補虧”明細科目,借記“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稅后利潤彌補虧損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是否都明白了呢?關于這三種情況的具體內容,您需要多多閱讀更好的實務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