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實繳出資的股權轉讓

2023-08-02 17:1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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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企業都會在經營的過程中進行對外投資,企業進行對外投資,可能會投資一些股權,股權投資的時候可能會涉及到股權的轉讓,有的時候股權投資可能并沒有實繳出資額,但是股權依然可以正常的進行轉讓,那么未實繳出資的股權轉讓應該如何進行呢?

未實繳出資的股權轉讓

律師解析:

未實繳出資的股權也是可以轉讓的,出資期限屆滿,原股東也應當繳足出資,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轉讓應當按照轉讓合同的金額,確定印花稅.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未實繳出資的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程序是怎樣的?

股權轉讓包括以下程序:

1、轉讓雙方進行洽談、對進行交易的事項進行初步確定;

2、通知各個股東,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修改公司章程;

5、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二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以上詳細介紹了為實繳出資的股權轉讓如何進行,也介紹了股權轉讓程序是怎樣的.作為一名單位的財務人員,一定要十分清楚,如果單位進行股權投資的時候,并沒有實繳出資額,那么股權轉讓可以按照本文所講的方式來進行,具體的股權轉讓轉讓程序應如本文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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