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和減值準備有什么關系
《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為固定資產折舊作出明確定義:"折舊,指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其中,應計折舊額,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如果已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在計算折舊額時可以預先扣除,而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能預先扣除,而是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通過期末計價,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初期,一般只計提折舊不計提減值準備.隨著時間的推移,市場價格的變化和科技的進步,使固定資產不斷減值,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往往低于其賬面價值,為真實核算固定資產的期末價值,應按其差額計提減值準備.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后,如果還按原計算的折舊額計提折舊,折舊額總和與預計凈殘值和減值準備三項相加之和就會高于固定資產原值.因此,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第29條的規定,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原計算的折舊率和折舊額進行重新計算,確定新的折舊率和折舊額.
折舊計率算方法
新計算的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已提累計折舊率-已提減值準備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已提累計折舊率=已提累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已提減值準備率=已提減值準備累計金額÷固定資產原值
新計算的月折舊率=新計算的年折舊率÷12
新計算的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新計算的月折舊率
固定資產折舊和減值準備有什么關系?固定資產折舊和減值準備更像是一種因果關系,如果企業的固定資產要進行折舊了,那么就可以做減值準備了,減值準備之后,就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固定資產的折舊了,也就是說"先準備,再折舊",兩者有一定的前后順序關系存在,兩者的關系當然并不是簡單一句話就能概括的.想要了解更多的專業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