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紅字發票?

2021-05-24 10:1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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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為了優化納稅流程,我國稅務部門對增值稅發票系統進行了一次系統升級,新版的開票軟件可以滿足更多的開票需求,同時操作發生變化也讓很多人不適應.如何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紅字發票?小編整理本文供大家參考.

如何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紅字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第四條規定:"(一)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統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暫按以下方法處理:

1.專用發票已交付購買方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統稱《信息表》.《信息表》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所購貨物或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的除外).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購買方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經認證結果為'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以及所購貨物或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的,購買方不列入進項稅額,不作進項稅額轉出,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2.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3.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4.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5.已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的一般納稅人,在納入升級版之前暫可繼續使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如何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紅字發票?

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哪些好處?

1、解決了開具稅控發票需要使用多個系統是困擾納稅人的難題.

2、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對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及稅務機關內部征管系統進行整合完善,采用一機多票模式,避免了原來多系統開具發票的不便.

3、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通過網絡化、一體化管理,保證納稅人開票數據完整性和申報數據真實性,便于國稅部門開展數據情報增值利用,進一步提升了稅收現代化水平和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

4、升級后的系統利用稅務數字安全識別技術,以全票面信息采集的方式,解決了發票身份識別問題,對于偽造、變造、篡改、大頭小尾等發票違法行為,國稅部門更容易發現和識別,并進行有效遏制和打擊.

5、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后,解決了辨別入賬發票的真偽的問題,保證了企業財務憑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大大降低了涉稅風險.同時,抄報稅實現全程網上便捷操作,免除了納稅人往返國稅部門的麻煩.

6、納稅人購買專用設備的費用可以全額抵扣應納增值稅款,不會額外增加納稅人的負擔.

以上就是小編對"如何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紅字發票"等相關問題的解答.自從新版開票系統正式實行以來,解決了許多原來比較麻煩的問題.但新版操作有一些變化,可以剛接觸會有些生疏,如果使用本數據接口有問題的,也可以通過郵件向稅務總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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