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3%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120000×13%+200000×13%-100000×13%=15600+26000-13000=28600(元),稅負=28600/(120000+200000)×100%=8.94%,即征即退稅額=28600-(120000+200000)×3%=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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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xun:加油加油加油
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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