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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可撤銷的行為,第一個放棄債權,第二個無償轉讓財產,放棄債權和無償轉讓財產,無論對方是否知情,也就是無論對方是否善惡,放棄債權還包括放棄到期的和沒有到期的債權,以及放棄債權擔保,還有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
債務人可撤銷行為的第三第4個呢是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高值低賣或者低值高買,第4個呢是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這兩種情況必須是受讓人是惡意的情況下才能撤銷,明顯不合理的價格,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必須是受讓人是惡意的情況下才可以撤銷。
債務人可撤銷行為的第三第4個呢是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高值低賣或者低值高買,第4個呢是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這兩種情況必須是受讓人是惡意的情況下才能撤銷,明顯不合理的價格,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必須是受讓人是惡意的情況下才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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