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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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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這個報增值稅時,需要在附表二填寫進項稅額轉出金額的。
2020-07-09 15:38:43

你好,
借記 原材料/營業外支出
貸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018-07-05 15:39:32

你好,借原材料負數 借進項負數貸銀行存款負數
2020-07-21 13:40:32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2016-03-30 09:08:41

轉發寧波稅局,一、對于購銷關系真實,票貨相符一致,其發票也是銷貨方自己合法取得、真實開具的情況。
在此種情況下,因銷貨方未申報繳納稅款,所以不需要稅務稽查立案。企業僅需在稅務機關核實情況后,作進項稅額轉出(類似按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處理)即可,其轉出的進項稅額可以轉入成本。這一部分合法取得的專用發票因進項稅額轉出,造成利潤減少。
可參照會計分錄如下:
會計分錄
(一)涉及當年度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注:假設本月沒有發生其他涉及增值稅的事項,貸方“進項稅額轉出”在月未時應轉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補交該進項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二)涉及以前年度增值稅會計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結轉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三)同時按補交的增值稅額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1.提取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結轉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補交稅金: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二、對于通過支付手續費等形式,購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移交稽查立案查處)的情況。
此類發票意味著沒有真實交易,購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即其相應的“原材料”屬于虛構。此時需會計調整,相應沖減原會計分錄。由于其惡意虛開取得專用發票,故對其補繳增值稅,不存在增加成本的問題,調賬后實際增加了利潤。
可參照會計分錄如下:
會計分錄
(一)如果是本年度:紅字沖銷原會計憑證分錄
借:原材料等科目 【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紅字】
因紅字沖回進項,自然會產生應交增值稅貸方余額,可借方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方記未交增值稅或增值稅檢查調整科目,實際是單純進行了補稅角度的處理,尚未涉及處罰。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檢查調整
(二)如果是涉及以前年度調整:對于以前年度,補稅的處理不影響利潤,可直接借記紅字進項,貸記增值稅檢查調整;同時對利潤的影響在于對上年虛增存貨導致的利潤進行調整,可直接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調增權益。
1.調整進項及補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檢查調整
2.調整以前年度存貨虛增及所得稅
借: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三)支付滯納金、罰款
補繳以前年度稅金發生的罰款、滯納金也應計入補繳當期“營業外支出”科目。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2019-10-18 16: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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