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沒有營業,去年9月建帳發生業務有10月開始計提10月工資,11月股東發放,今年4月公司付錢給股東,做賬是不是,10月計提借管理費用-開辦經費,貸應付職工薪酬;11月股東發放,借應付職工薪酬,貸應付賬款-股東;一直到4月,借應付賬款,貸銀行存款?
答: 將分錄中的應付賬款換成其他應付款就對了。股東墊款要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公司實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未營業,今年1月到4月的工資股東發放,我自己的5月他讓我自己轉到自己卡里,我想問一下,1.是不是股東的,計提借管理費用-開辦費,貸應付職工薪酬,發放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付款-股東,付款時其他應付款-股東,貸銀行存款嗎?
答: 1我的是,計提借;管理費用-開辦費,貸應付職工薪酬,一直計提到5月份發放為止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10月份只計提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11月份發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銀行存款11月份繳納社保借:管理費用—醫保金其他應收款----醫保金貸:銀行存款11月份計提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12月份發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醫保金 分錄對嗎
答: 這個分錄,就是發放工資時如果沒有個稅、沒人扣個人社保,分錄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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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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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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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3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