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一不動產六四分第十三個月抵扣四,假如第十三個月沒有轉出,可否第十四十五個月轉 問題二請問取得第十三個月是怎么算,假如2017年1.21取得 第十三個月是2017年2.21么
答: 您好,1、可以的,2,不是的,第十三個月是2018年1.22
2016年6月不動產40%待抵扣在2017年7月轉入進項稅額,即在第十四個月申報抵扣的,而不是第十三個月,要怎么解決?
答: 你好,那也沒事啊,抵扣了就行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購入固定資產第一年抵扣百分六十,第二年抵扣百分四十,這個百分四十在第二年的十二個月平均抵扣還是第二年的頭一月全部抵扣呢?
答: 在第13個月時一次性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