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9-1趙先生每月工資25000元,假設專項扣除費用為月工資的35%,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1000元,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贍養老人支出1000元。假設趙先生全年一次性獎金為12萬元。分析要求:比較全年一次性獎金兩種不同計稅方式對趙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的影響。
答: 你好,學員,具體如果 年終獎單獨計稅,120000/12=10000,稅率10%,210 全年個稅=(25000*12-25000*35%*12-5000*12-1000*12-1000*12-1000*12)*10%-2520%2B120000*10%-210=19170 年終獎合并計稅 全年個稅=(120000%2B25000*12-25000*35%*12-5000*12-1000*12-1000*12-1000*12)*20%-16920=26880 所以第一種方式更好
居民個人王楚2020年1月份取得收入57600這項收入包括一月份工資6800以及2019年全年12個月的獎金50800,計算王楚當月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稅額(假設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答: 在不考慮專項扣除和社保的前提下,王楚當月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稅額=57600*10%-2520=3240元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假設王先生的2019年的工資每月是9600元,每月專項扣除是1200元,子女教育和房貸利息扣除是合計1500元,2018年年終獎是36012元,在2019年2月發放。無其他所得。若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稅,請計算全年工資應納個人所得稅和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若12元納入給2月工資薪酬的話,計算全年工資一拿個人所得稅好,全年一次性獎金拿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計算過程發一下
答: 您好,請稍等 ,我正在輸入計算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