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9月成立,賬這個月才建立,我現在在做11月之前的賬,涉及到到9-11月工資問題個稅繳納問題,是按照11月工資數據繳納個稅,還是要把9-11月工資數據加起來算個稅?9-10月的工資不用繳納個稅。只有11月工資有個稅。
宗
于2017-12-13 11:01 發布 ??790次瀏覽
- 送心意
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17-12-13 11:02
你好,需要根據每個月的工資分別申報計算,不是把幾個月的工資合并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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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根據每個月的工資分別申報計算,不是把幾個月的工資合并計算的
2017-12-13 11:02:43

您好
如果公司沒有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話 不會被涉及個稅繳納
2020-07-03 12:09:38

您好
年度合計不超過60000不會涉及到個稅
2019-12-31 14:38:09

兩種做法
一發放工資在前,銀行代扣社保在后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醫療.失業自負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自付部分)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現金(實際發放給員工的)
計提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單位負擔部分)
管理費用---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單位部分)
交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實際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現金
二/銀行扣款在前,發放工資在后
交納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單位負擔部分)
應付福利費---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養老醫療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交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自負部分)
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現金
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養老醫療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自負部分)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工資)
2016-08-04 15:42:42

這個要是有考勤,按月發工資,不是獨立完成的,有勞動合同,這個不會,
2020-03-26 09: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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