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方亮老師
職稱: 稅務師,會計師
2017-11-30 23:06
您參考一下:
“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注意:只對預繳的稅款轉出;即只有在“已交稅金”本月有實際發生額,且“應交增值稅”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額”的情況下適用,且原則是“誰小取小”。
【例題?簡答題】某企業每10天納一次稅,當月預繳稅款20萬元,月末,“應交增值稅”明細賬的余額數據有以下三種情況,請分別說明企業期末該如何處理。
(1)期末余額數據是借方25萬。
(2)期末余額數據是借方10萬。
(3)期末余額數據是貸方5萬。
『正確答案』
(1)當月有預繳稅款20萬,期末余額數據是借方25萬時,20萬小于25萬,故實際退20萬,處理完這20萬后,應交增值稅的借方余額為5萬,這是當期進項稅大于銷項稅而產生的,這時只能留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的借方繼續抵扣,不能向國稅局申請退回這5萬元的稅款,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0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20萬
(2)當月有預繳稅款20萬,期末余額數據是借方10萬時,10萬小于20萬,故實際退10萬,處理完畢,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余額為零,這種情況說明本期預繳的20萬中,有10萬本身就是應該繳給國稅局,另外的10萬是多繳的,故退回,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10萬
(3)期末余額數據在貸方5萬,說明企業原先預繳的20萬還不夠,還要再繳5萬的稅款給國稅局,分錄是: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5萬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