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汽車運輸公司 (購買方),但是雇傭了另外一家汽車運輸公司拉精煤(銷售方) 現(xiàn)開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如何做賬
A在遠方
于2017-11-13 16:43 發(fā)布 ??868次瀏覽
- 送心意
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借;相關成本費用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一般納稅人,否則無此分錄),貸;現(xiàn)金或者銀行存款等科目。
2017-11-13 16:45:20

同學你好
就是運輸服務
2024-03-31 04:32:08

那你計入成本費用就可以了,專票可以認證抵扣
2019-09-18 09:47:50

方案 1 的增值稅情況:
銷售汽車輪胎的銷項稅額為 13000 元。
取得運輸公司向購買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此發(fā)票與甲廠的增值稅計算無關。
甲廠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為 13000 元。
方案 2 的增值稅情況:
銷售汽車輪胎的銷項稅額為 13000 元。
收取運費并開具普通發(fā)票,此運費視為價外費用,應并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運費換算為不含稅金額為 1090÷(1 %2B 13%) = 1000 元,對應的銷項稅額為 1000×13% = 130 元。
甲廠支付運費取得運輸公司向甲廠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其中的進項稅額 90 元可以抵扣。
甲廠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為 13000 %2B 130 - 90 = 13040 元。
納稅籌劃分析:
從增值稅負擔角度來看,方案 1 的增值稅負擔較輕。
如果甲廠選擇方案 1,由運輸公司直接向購買方開具發(fā)票,避免了將運費作為價外費用并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降低了增值稅應納稅額。
但在實際決策中,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如與運輸公司的合作方式、客戶對運費發(fā)票的要求等。如果客戶更傾向于收到由運輸公司直接開具的發(fā)票,方案 1 可能更有利于維護客戶關系和業(yè)務拓展。
另外,如果甲廠在運費定價上有一定的自**,可以通過合理調(diào)整運費價格和與運輸公司的合作方式,進一步優(yōu)化增值稅負擔和整體經(jīng)營成本。
2024-10-05 16:49:08

開發(fā)票時對方要求我開具的發(fā)票上面寫這臺外地車的車號,可以填寫的,沒什么事,
2019-09-06 15: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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