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最近做了一筆單子,合同上約定售出 設備A 20萬元,設備B 30萬元 共計50萬元,合同另外免費贈送設備C一臺(進貨價11.7萬元); 請問,我們贈送的這臺設備C,算不算視同銷售? 如果算的話,就要繳納設備C1.7萬的增值稅;有沒有什么辦法來規(guī)避呢? 還有就是回頭結賬時只開據設備A和設備B的發(fā)票,沒有C的發(fā)票,C的增值稅怎么交呢? 新手,多謝指點。。。
壯觀的柚子
于2014-09-14 19:58 發(fā)布 ??961次瀏覽
- 送心意
羅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相關問題討論

贈送時,應視同銷售,作為費用處理的同時,要計提增值稅的銷項稅
借 營業(yè)費用
貸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 庫存商品
2014-09-17 16:43:32

購入的時候全額計入營業(yè)外支出5150
2015-09-01 15:32:38

是的,視同銷售。填領用出庫
2014-12-26 14:21:41

外購貨物用于無償贈送,
其購買的貨物就是公允價值,
相應贈送時也就是購買時的公允
價值,
所以,雖然外購貨物無償贈送應視同銷售貨物,但其實質上,增值稅的稅負并沒有增
加。你直接按全額做業(yè)務招待費就可以。你這里本單位銷售的和不是本單位銷售具體是什么意思,你所明白點,好嗎?
2015-02-06 10:04:29

這是一種買贈行為,開票時將50萬在A、B、C按公允價值分攤。
如果發(fā)票已經開具,當月作廢,重開;跨月的申請開具紅字發(fā)票,再重新開具藍字發(fā)票。
2014-09-14 20:23:18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