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甲企業為生產性企業,2020年1月1日,從二級市場購入某公司發行的債券, 支付價款208200元(含已到付息期俱營未領取的利息40 000元),另發生交易費用 40000元。該債券面值2000000元,剩余期限為2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付息 甲企業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資料如下: 1.2020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19年下半年利息40000元。 2. 2020年6月30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2 300 000元(不含利息) 3.2020年7月5日,收到該債券2020年上半年利息。 4.2020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2200000元(不含利息) 5. 2021 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20年下半年利息。 6. 2021 年3月31日,甲企業將 該債券出售,取得價款 2360000元。 7.計算交易性金融資產應交增值稅。 8.編制計算交易性金融資產應交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編制甲企業上述有關業務的會計分錄
學堂用戶me9ci6
于2022-05-10 20:34 發布 ??818次瀏覽
- 送心意
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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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2019-04-02 18:03:17

你好,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2020-05-09 14:51:42

你好,
,交易性金融資產,產生的交易費用計入投資收益,該交易費用的增值稅是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所以只有交易費用計入投資收益,此處稅費單獨計入增值稅,這樣理解沒錯吧?——沒有錯的,
而交易售出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產生的應交增值稅就是直接計入投資收益,影響利潤——對的,一方面計入應交稅費,一方面計入投資收益,影響利潤
2020-05-09 18:19:36

您好,這個是計入到投資收益的
2022-03-06 22:38:52

你好,第一個分錄沒有進項稅的,把進項稅額去掉。
2021-11-07 14: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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