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納稅人銷售自產紅酒向購買方收取的下列款項中,應計入消費稅計稅依據的有包裝物押金 這題是不是問并銷售額計稅 紅酒包裝物押金不是逾期的時候才交 謝謝
答: 2、酒類產品 (1)白酒、其他酒: 收取時:增值稅(交),消費稅(交) 逾期時:增值稅(不交),消費稅(不交) (2)啤酒、黃酒(從量計征): 收取時:增值稅(不交),消費稅(不交) 逾期時:增值稅(交),消費稅(不交
收取的啤酒的包裝物押金,不是不計入消費稅的計稅依據里嘛?怎么這道題計入了
答: 您好,這個也沒有計入計稅依據,啤酒消費稅是數量×金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銷售啤酒的收取的包裝物押金要作為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嗎?
答: 你好,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zmj 追問
2021-09-03 10:14
小云老師 解答
2021-09-03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