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此處為何要將借方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也成“留存收益”和“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020年初將該項寫字樓改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有關會計分錄: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22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12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7.5 盈余公積 17.5 貸:投資性房地產 2500
風中的手套
于2021-07-20 13:37 發布 ??1009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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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露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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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轉公允,應該追溯調整,視同從開始時就以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以前年度 的公允價值變動在年末時,轉入留存收益
2021-07-20 14:11:14

這個按9比1比例計入利潤分配和盈余公積的了
2018-08-10 17:55:01

主要是為了更明確的反映企業產生的損益。
處置時,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到其他業務成本,損益類科目一借一貸對損益是沒有影響。
準則這樣規定的目的主要有兩點:
一是為了更好的核算投資性房地產產生的收益,從整個業務過程來看,即從投資性房地產取得、后續計量、處置整個過程來看,只有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其他業務成本才真實反映了該項業務的損益;
二是因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一個過渡性科目,平時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都是不確定的,隨時都有增加或減少的可能。太不穩定,如果直接確認收益,容易造成報表的不真實。
但是在該項資產處置后,這項資產產生的收益就已經確定了,所以這時將一直在過渡性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中核算的金額轉出,轉到其他業務成本中,這時的金額才是真正實現的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和“其他業務成本”科目都屬于損益類科目,期末余額都應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所以這筆結轉的分錄并不影響當期損益。
將資本公積轉入其他業務成本主要也是為了體現真正的收入,所以將原來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資本公積在結轉到其他業務成本來確認。
2019-04-27 18:31:51

這個的話 是差額部分 10% 記入盈余公積 剩下的90% 記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哈
2020-07-20 19:15:45

你好,由成本模式轉公允模式將變更時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為方便理解,你可以先把差額全部記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再按10%提取盈余公積,補記一筆分錄,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盈余公積。這兩個科目同時要用到,只是差額的90%記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另外10%記入盈余公積。
2018-06-23 1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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