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收籌劃是在納稅人( )對相關事項的安排和規劃 選擇一項: A. 生產經營行為發生過程中 B. 納稅義務發生之后 C. 生產經營行為發生后 D. 納稅義務發生之前 2.以下選項中,屬于納稅人的有( ) 選擇一項: A. 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B. 代收代繳義務人 C. 居民企業 D. 代扣代繳義務人
邱磊一
于2021-06-27 15:14 發布 ??3450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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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
D. 納稅義務發生之前
C. 居民企業
2021-06-27 15:54:47

你好!看一下這里對你有幫助http://baike.baidu.com/view/3210542.htm這只是一種解釋,具體的要靠經驗和理論。
2015-06-17 08:29:21

您好,賒銷合同可以延遲生效時間,或者推遲付款時間,具體請參考以下內容,謝謝。
延遲納稅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納稅人延遲納稅而相對節稅的稅收籌劃。納稅人延遲繳納本期稅收并不能減少納稅人納稅絕對總額,但等于得到一筆無息貸款,可以增加納稅人本期的現金流量,使納稅人在本期有更多的資金擴大流動資本,用于資本投資;如果存在通貨膨脹和貨幣貶值,延遲納稅更有利于企業獲得財務收益。在實踐中,納稅人可以利用稅法延期納稅規定、會計政策與方法的選擇以及其他規定進行延遲納稅。企業延遲納稅的5種方法進行分析如下。
一、延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延遲納稅,顧名思義,是指延緩一定時期后再繳納稅收。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通過簽訂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來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扣繳義務人應于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以及第二十條第二項:股權轉讓協議已簽訂生效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因此自然人股東在進行股權轉讓時,可以通過設計相關合同條款,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方式,實現延遲納稅的的效果。
二、積極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
為了鼓勵社會資源充分流動和效用最大化,鼓勵并購重組,國家先后出臺了包括財稅〔2009〕59號、財稅〔2014〕109號、財稅〔2014〕116號、財稅〔2015〕5號、財稅〔2015〕37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3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在內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重組可以選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從而達到“免稅重組”的目的(實質上是遞延納稅)。這些政策降低了企業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的適用標準,明確了重組中增值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免稅的情形,尤其是財稅〔2014〕109號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將以往僅適用于央企、國企的資產、股權劃轉“免稅”政策擴大到所有性質企業的規定,對企業實施并購重組而言是重大利好。因而,企業在進行并購重組、資本運作前,應全面考量自身情況,盡可能符合并選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享受政策紅利。需要提醒的是,根據2014年5月28日稅務總局發布的公告,取消的9項進戶執法項目包括“企業重組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條件的確認備案”,因此,在此背景下,特殊性稅務處理的申請備案顯得格外重要,需要事先通過規劃交易模式等,順利進行備案。
三、合理規劃開具發票時間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是納稅人經濟活動的重要商事憑證,也是財政、稅收、審計等部門進行財務稅收檢查的重要依據。作為記錄企業經營活動的一種原始證明,發票是保證國家稅收的一種必要手段,如果不開發票,將嚴重影響稅務機關核定企業的營業額,進而無法準確計算企業的應納稅額。在實踐中,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企業可以通過規劃開具發票的時間,實現納稅義務順延。
四、會計政策與方法的選擇
合理的財務安排和納稅計劃也可以達到延遲納稅的效果,比如,按照折舊政策、存貨計價政策等規定來達到延遲納稅的財務安排。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九十八條等對企業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計提作了具體規定。折舊計提體現了稅法的配比原則,不同的折舊方法會影響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從而對企業現金流量產生一定影響。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對初創企業而言,符合稅法規定購置的高新技術設備和環保產品設備,可以選擇采用加速折舊法,在其他條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的條件下,盡管總的折舊額基本相同,但選擇加速折舊可以在投資初期繳納最少的稅收,而把稅收推遲到以后期間,同樣產生延遲納稅的效果。
五、延期申報與延期納稅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條、《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的規定,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申請延期辦理。同時《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包括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并報送相關材料。納稅人可以結合自身情況,在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環節作出合理的延期安排,同時需注意相關程序以及后續的申報和繳納事項的履行,避免潛在的稅務風險。
總結——合法合理適用延期納稅政策
延遲納稅是利用貨幣的時間價值節減稅收,幾乎適用于所有納稅人,適用范圍較大;加之延遲納稅主要是利用財務原理,具有相對確定性,因而是較為行之有效的節稅方法。華稅律師建議納稅人在選擇延遲納稅時,可以通過尋求專業稅務機構的協助,盡可能做到以下兩點:1)延遲納稅項目最多化;2)延長期最長化。在合法和合理的情況下,盡量爭取更多的項目、更長的時間延遲納稅。在其他條件包括一定時期納稅總額相同的情況下,延遲納稅的項目越多、時間越長,由延遲納稅增加的現金流量所產生的收益也將越多,因而相對節減的稅收也越多。同時,應高度重視延遲納稅的合法合規性,在申請延遲納稅時,需及時提交相關的申請資料,并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繼續履行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的手續。
2017-11-05 21:59:57

你好,可以考慮降價74.8一條,低于75就屬于乙類,稅率就36%
2021-10-14 17:27:43

你好,不一樣,區別在于:
1.稅收籌劃(一種企業籌劃行為),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取得節稅(Tax Savings)的經濟利益。
2.稅務籌劃就是指同時立在稅務局和經營者的多角度上,對稅款的法律、征管方式以及經營者的交稅事情進行多方位的方案策劃。這個方案策劃的最后結果包含了相對性好的收稅效果、最少的收稅成本、稅務局最小化以及稅收零風險。
從定義看來,我們回顧總結稅務籌劃和稅收籌劃的差別就是二者的客體相差太大,稅務籌劃考慮的多角度更普遍一些,它包含了稅收籌劃和納稅籌劃。精確講,當今很多經營者的降低稅負的制作方法更需要被稱作是納稅籌劃。
從真實應用看來,稅務籌劃和稅收籌劃的差別基本上等于零,因為這四個字在一定程度上是互用的。通常的稅務籌劃組織和經營者總是把這兩個詞搞混。
2022-02-25 23: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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