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該賠款 工人最低工資20%最高不得超過2600*20%=520 答案卻選c400元 什么原因老師
答: 您好,實際發放的工資不能少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你看一下題目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不是2200元。
這道題給公司造成了損失,然后用應發工資的20%賠,然而又沒有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答案又是錯的這是怎么回事。
答: 這個題目的解析是錯的,應該選擇B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甲公司職工齊某因違章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8000元,甲公司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要求齊某賠償該損失,并按月從其工資中扣除。已知齊某月工資2600元,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00元,甲公司每月給齊某發放的工資至少為()。A0B2080C1980D2000答案:B糾錯答案解析參考答案:C 這題答案是什么?
答: 您好,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2600*20%=520元)。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2600-520=2080元)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2000元),則按最低工資標準2000元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