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紫藤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1-03-02 16:07
你好,《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關問題討論

小規模之前稅率是3%的,現在是1%。
2021-06-30 10:49:19

您好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6〕12號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擴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經費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關部門和單位預算,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積極支持相關事業發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月29日
2019-06-29 10:32:35

你好!
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2019-02-08 15:44:47

您好,這個是這樣的,附加稅小規模納稅人是減半的,就是那個6稅兩費
2022-03-15 21:26:00

你好,《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1-03-02 16: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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